【环球时报记者 邢晓婧】若有外国船只的船员试图强行登陆“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海上保安厅可以使用武器进行“危害射击”予以阻止。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26日默认此说法。《日本经济新闻》当日评论称,日本政府为阻止外国公务船强行登陆提及“危害射击”的做法实属罕见。
共同社26日称,岸信夫当天在记者会上暗示,若中国海警局试图在“尖阁诸岛”强行登陆,日方将根据对方态度判定是否为“严重犯罪”,自卫队也可能使用武器压制对方,实施“危害射击”。
多家日媒认为岸信夫此番表态针对中国,《环球时报》记者26日查阅的相关视频显示,岸信夫当日在发言中似乎并未明确提及中国。他在谈到如何实际应对外国船只试图登陆钓鱼岛时说,“根据海警船采取的行动作出改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判断。”他还称,“(自卫队)根据事态,在被认为是合理且必要的范围内,可以使用武器”。
日媒称,所谓“危害射击”是指海上保安厅参照《警察官职务执行法》(警职法)行使警察权,可以使用武器。若防卫大臣发布海上警备行动命令,警职法将适用于自卫队。岸信夫强调,“根据事态,可以在认为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使用武器。”不过他并未明确表示具体在何种情况下可进行“危害射击”。
报道称,根据警职法规定,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难以外,在应对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犯罪情况时,可以实行“危害射击”。中国海警船等外国船只“非法”接近并登陆“尖阁诸岛”的可能性较高,此类情况也被视为“严重犯罪”,因此可以实行“危害射击”。自民党国防部会会长大冢拓称,认可“危害射击”是政府首次表明态度和意见。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2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关于“危害射击”的政府见解没有变化。
中国外交部此前多次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海警在钓鱼岛海域开展巡航执法活动是中方依法维护主权的正当举措。
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副教授王广涛2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称,《海警法》旨在维护国家主权、更好履行海警机构职责,是一部中国国内的法律。该法出台后,日本马上“对号入座”认为这是针对日本的法律,有些“太拔高自己”“太过于重视”其在中国海洋战略中所处的位置。正是以这种认知为前提,日本才会“假想”中国海警船可能发生的种种事态,提出可以实行“危害射击”等论调。王广涛表示,日本近期一系列举动属于扩大事态的行为,极有可能刺激双方的国内舆论氛围,提高发生冲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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