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上这个双枪套装是19世纪早期的作品,不知道的人可能以为这货是用来双持射击的套装。其实不是,这个工艺品一样的玩意是当时很流行的“决斗”手枪。
没错,就是两个人背靠背,然后一声令下之后迅速转身枪毙对手。
这种现在看起来很蠢的方式其实很早就在欧洲流行,早先的话是用剑,现在咱们奥运会上的击剑运动就起源于欧洲早期的决斗。
而手枪对决的话...你可能想不到,在20世纪初的奥运会上都还有这个项目
当然,这个枪里头装的是蜡弹头,而且子弹是没有发射药的,仅有底火。所以力道不大,和BB弹一个水准。
不过今天也不是和大家谈花式决斗方法,而是聊聊为什么欧洲人为啥喜欢决斗。
其实欧洲人的决斗传统可以追述到日耳曼民族还是一群野蛮人的时期,那会如果两个人起了争执,比方说这只兔子到底是谁射中的,两边争执不停,又没有证人。那他们就会在长老的见证下,画个圈子决斗。直到一方扑街或者跪下来叫爸爸为止。
这种传统到了中世纪天主教兴起之后更被发扬光大。
当时确实是有司法机构,但这种本来应该合法仲裁的机构,在宗教的背景下反而生出了个奇怪的理论——司法决斗,大意就是“两个人直接对决就好了,一切都应当听从上帝的旨意,如果谁胜了,那就是上帝让他赢的,输的那个因为上帝没保佑啊~”
中世纪司法机构这种甩锅给“上帝”的玩法,既让吃瓜群众整天能看热闹。也减少了自己的工作量,还让当时那些掌权的主教们特别开心,这一举三得啊~
然后决斗这种玩法在欧洲越来越普及,原本往往是贵族、骑士什么的用决斗维护尊严。到后来各路平民也因为戴帽子之类的事儿决斗,俄国诗人普希金就死在和“老王”的决斗中。
当然,决斗得是公平的。不然的话一个粗壮大老爷们看一些老头小孩之类的不爽,要求决斗的话明显不妥当。因此当时还有个制度叫做决斗代理人,就是让一些老弱病残妇可以请人帮忙决斗,这类被请来的人被称之为“决斗士”(有别于角斗士)。看过《权力的游戏》的朋友应该对这一套很熟悉,小恶魔作为一个侏儒,被插旗决斗的话明显弱势,所以他可以请求代理人帮打。
当然,决斗不一定死人,只要一方认输即可。但请决斗士代理干架的那一方如果输了,是要砍手处罚的。
最后,这种野蛮而且没有逻辑的司法决斗在18世纪时被各国下令禁止。不过有些东西,越禁就越有一些中二喜欢用来表现自己的勇气。尤其年轻的军官经常用这种方式来互决,直到19世纪末,这种现象才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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