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写了一篇沈飞的文章,得到预期之中的反馈,当然核心问题集中在一点:沈飞自歼-8后,再没有自己完全独立研制出来的战斗机。这个,给沈飞一点时间吧~
网上纷传FC-31型战斗机要搞“一鸡三吃”,其实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前段时间北所总师孙聪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让很多人又把这一说法拿了出来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因此,今天我们来说说“一鸡三吃”。
“一鸡三吃”的概念和改进型号
首先必须明确一下概念,什么叫做“一鸡三吃”,所谓的“一鸡三吃”只是各路大佬们提出来的一个很搞笑的说法,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某个特定的型号在型号设计或设计定型后,以某一基准型为底子,延伸设计出用于其它适用场景的改型。最典型的,如美军的F-35型战斗机就是最典型的“一鸡三吃”,同时研发出了F-35A这种空军型,F-35B这种海军陆战队垂直起降型,F-35C这种海军舰载机型。
F35A型隐身战机
中国空军的歼轰-7/7A“飞豹”型战斗轰炸机某种程度上也算“一鸡两吃”,却是在海军型已定型的基础上改为空军型的。对于FC-31型战斗机而言,如果要搞“一鸡三吃”,目前能够确定的三个改进型应该是:海军舰载机型、海军陆基型、空军型。在海军舰载机型已经基本实锤的情况下(当然笔者要强调一句,第四代海军舰载机仅仅是“以FC-31为基础展开研发”,并不是说目前这个技术状态的FC-31拿来就能当舰载机),我们主要研究它是否能改为空军型和海航陆基型。
FC-31的舰载机型号想象图
当然也有一些非主流的声音提出,是否能将FC-31型战斗机再增加一个垂直起降构型变成“一鸡四吃”。在这里笔者明确说一句不可能,一方面双发战斗机改垂直起降型技术难度大,以我国目前的技术储备很难搞定;另一方面我国海军目前对垂直起降战斗机也确实没有太大的战术需求。故而,“垂直起降FC-31战斗机”起码在笔者的观念里,并不列入重点考虑范围。
海航(陆基)为什么需要FC-31?
那么,海军航空兵陆基型战斗机和空军航空兵是否需要FC-31型战斗机呢?笔者认为,在FC-31型战斗机的“重制版”已经基本确定为下一代我国海军舰载机的前提下,海军航空兵陆基航空旅是非常需要该型战机的陆基改进型的,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强调一下:
去年珠海航展上的FC-31战机
一是确保海军航空兵舰载机飞行员的选拔层次。如同海军航空兵成为了沈飞的歼-11B/BS型战斗机的大客户一样(装备数量居然一度超过了空军航空兵),海军舰载战斗机与陆基战斗机在技术上具备一定的相似性是非常有利于海军航空兵在陆基飞行员中选拔舰载机飞行员的。
海军的舰载机飞行员
二是减少海军航空兵的装备多样性,提升装备通用化程度。目前海军航空兵各航空兵旅的装备依然较为繁杂,从苏-30MK2到歼-10AH/SH,从歼-8F到歼-11BH/BSH,还有2个团的歼-15。
海军的歼-15舰载战斗机
如果未来15年内能将海航战术航空兵的机种全部统一为“重型战斗机”——陆基歼-20和歼-16,“中型战斗机”——陆基FC-31“重制版”,将歼-11和歼-10系列转二线部队,无疑会让海军航空兵在装备保障、战术设定、任务规划上降低难度,提升效率。更不用说歼-20和歼-16的产能目前全部要优先供给空军,海军什么时候能拿到陆基的四代机根本没有时间表。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海军将FC-31型战斗机的“重制版”转为海航陆基航空兵战机,甚至在不做任何改进的情况下直接在陆基航空兵旅装备海军舰载机(这种非常激进的做法早都有人提出来过,希望海军使用歼-15舰载机换装部分陆基航空兵旅以提升装备通用性,且可以作为储备),笔者看应该是很必要的。
空军为什么需要FC-31?
海军航空兵陆基航空兵旅对FC-31型战斗机“重制版”简直望眼欲穿,那么空军航空兵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技术和战术两方面来分析这一问题:①从技术的角度可以分析“海军舰载机上陆”需要付出什么技术代价,是否适合空军航空兵使用;②从战术的角度可以分析“FC-31型战斗机的‘重制版’是否符合空军航空兵未来15到20年内的战术需求”。下面我们一项一项来做分析。
技术角度
谈到“海军航空兵战机海改空”或者“空军航空兵战机空改海”,很多人都要拿出两个已经被证明不太成功的“两吃”项目做一番批评,咱们也不避讳:
饱受诟病的美国F-111舰载机
第一个是美军舰载机发展史上著名的大坑F-111项目。由于美国海军和美国空军在任务设定上的高度不一致(美国海军想要的F-111是一架可以安装AWG-9雷达和AIM-54A“不死鸟”导弹的远程截击机,而美国空军想要的F-111则是一架前线战术轰炸机),加之研发过程相互扯皮掣肘,F-111的“一鸡两吃”最后只吃成了一鸡,也就是空军的战术轰炸机。
F-35B型战斗机
第二个则是F-35项目。由于在研发过程中技术路线过分照顾F-35B这个四等人非要硬塞进去的项目,F-35机体构型多多少少是有些“迁就”的意味的——尤其是F-35B那台升力风扇和传动轴承,导致所有的F-35都没有设计机腹整体式的大型弹舱,结果不仅F-35B性能不突出,还拖累了另外两个型号的整体战斗力。
对于FC-31型战斗机“海改空”来讲,这两个美军已经跌进去的大坑笔者还是很有信心我们能有效避免的——从技术代价上来谈,由于我们的“海改空”吃的鸡并不多,尤其是不需要美军F-35给海军陆战队特地搞一个垂直起降型。因此,在改进过程中机体结构付出的代价会相对较低。
而作为海军舰载机所必须具有的特设,如部分为了着舰起降而增加的设备,部分机体结构的加强,部分为了海上高盐高湿环境运作而进行的强化在“海改空”的时候甚至可以“做做减法”,将这部分特有设备更换为一般设备。在这一过程中尽管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设计难度,但在机体基本结构不大动的情况下,这种“海改空”的技术难度应该不会高到我们难以接受的程度。
战术角度
对于空军航空兵未来中、长期面对的主要威胁与需要承担的主要战役战术任务来讲。起码我们现在已经能看到美军的F-35系列战斗机在周边国家已经呈现出逐渐扩散的趋势,而且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在启动全速生产线的情况下,F-35战斗机在极限状态甚至可以做到400架的年产量。
因此,笔者窃以为,第四代战斗机的产能不足已经成为我空军装备建设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
同时,歼-20型战斗机作为一型专司夺取制空权的、只具备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的第四代战斗机,其也确实需要次一级的既可以协助其夺取战役制空权并建立空中战斗巡逻区、且还可以承担其它类型的战场/战役纵深遮断任务的第四代战斗机协助。而这无疑和海军航空兵舰载机部队即将赋予第四代舰载机的任务是比较吻合的——既可以夺取战役制空权或建立防空阻塞线,又可以作为多用途机型承担对面/制海作战任务。
因此,在空军航空兵与海军航空兵对第四代中/重型战斗机的技战术要求比较一致的情况下,FC-31型战斗机的“重制版”在海军舰载机的基础上改为空军战术飞机的代价会小得多。
因此我认为,FC-31型战斗机的“一鸡三吃”还是比较靠谱的说法。
当然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变数,如果未来空军航空兵下定决心构建歼-20负责空中战斗巡逻区-歼-20多用途改进型负责战场到战役纵深遮断任务这样一个“全重型四代机打击体系”,那就不好说了。总之不管如何,我们还是持续观察着比较好。